注册英国公司免费服务热线:4006028499
      >> 首页 >> 离岸解读 >> 离岸公司的特点二,成立条件宽松注册程序便捷

离岸公司的特点二,成立条件宽松注册程序便捷

作者:金百利发布时间:2013-03-26
    离岸公司的特点之二,成立条件宽松,注册程序简单便捷。
    几乎所有的离岸公司的成立条件都极为宽松、设立注册程序都非常快捷。以英属维尔京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为例,依据该国的国际商务公司法,首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人不要求是当地公民,也没有具体人数要求;其次,公司所要求的最低股本金为5万美元;再者,公司在当地须长期设有已登记注册的办公室(registeredoffiee),由公司或者其注册代理人(registeredagent)维持办公室的运作,并且公司应当在当地长期拥有一个注册代理人;最后,制定说明公司包括名称、地址、发行的股份等基本情况的公司组织大纲和规定了公司活动规则的公司章程。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英属维尔京国际商务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选择并没有严格的规定,除了要求有“股份有限公司”字样、不得有伤风化、不得重复及不能暗示是王室、市政、特殊行业之外,对公司名称的选择并不加以限制,如可以使用“国际”、外国国家的名称、特定组织等加入公司名称,而在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中这些暗示公司规模或地位的词语未经预先核准将不得使用,目的是为了防止公司利用名称使得交易相对人造成误解,保护交易安全和维护公共秩序。
    除此之外,离岸公司的简便性更是在设立程序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公司的设立不需要注册人亲自到场,所有程序均可由注册代理人代替完成。同样以英属维尔京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依据BVI《国际商务公司法》第14条,登记官收到注册代理人提交的公司章程和组织大纲,有相关律师对公司组建提供的证明,或者有注册代表人表明公司设立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证明,即可签发公司注册证书以证明公司已经成立。因而,在当地离岸公司设立一般可以在24小时之内完成。不仅在英属维尔京如此,在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库克群岛等其它离岸地,公司的设立也同样简便快捷,一般2到7个工作日内都能完成一个新公司的注册。
    相对而言,我国国内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较高,程序也相对繁琐。以股份公司的设立为例,依据我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满足相应的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并且有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的章程、名称和住所须符合法律规定。在程序上,首先需要签订发起人协议,制订公司章程,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以及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发起人选举公司的董事和监事,组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登记机关报送设立的批准文件、章程及具备法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或金融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整个设立程序完成也至少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总而言之,,我国的国内公司必须在主体条件、财产条件和组织条件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设立成功,而且必须满足一定的程序要件,国内公司法如此设计一方面是保证公司设立后的正常运营,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考虑,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而离岸公司的设立简便,也是与其在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工具性相一致的,当地政府对离岸放松管制以便利其资金的运作,也给了离岸公司持有者更多的利润空间;但离岸公司也有它的缺点,会对其他国家的经济产生一些不良的影响,如国家的关税没有了。
连载文章 >> 离岸公司的特点一,注册地为离岸金融中心避税港
微信二维码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