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AR1是一份具指明格式的申报表,载列截至申报表制备日期为止的香港公司资料,例如注册办事处地址、股东、董事和秘书的资料。那么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如何办理递交呢?
1、怎样办理周年申报表?
答:请在有关的订明时限内将下列文件连同所需费用,递交公司注册处:(1)按指明格式填妥及经签署的周年申报表;及(2)如非私人公司,有关的周年申报表须连同公司帐目的核证副本(包括于公司所召开大会 上提交的每份资产负债表,核数师报告及董事报告)一并提交。
2、哪些公司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周年申报表?
答:凡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本地公司,均须提交周年申报表
3、何时须提交周年申报表?
答:如属有股本的私人公司,周年申报表须于公司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后42于内(订明时限)提交。至于其它公司,则须于举行周年大会的日期后期2天内(订明时限)提交周年申报表。
4、香港公司未有或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会有什么后果?
答:香港公司未有或逾期提交法定申报表存档,即属违反《公司条例》的有关条文,如被定罪,可处罚款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如你仍未提交尚欠的申报表,便应立即提交,并缴付所需的注册费用。法院在处以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时会加以考虑,并以申报表的存档日期判定失责的日数。
5、何谓提高的注册费用?
答:有股本的本地有限公司若迟交周年申报表,需缴交提高的注册费用。此种收费的计算方法是按周年申报表的编制截止日期与实际提交日期相隔多久为根据
6、如自提交上一份申报表后数据并无改变,是否还需提交周年申报表?
答:是。有股本的公司可采用简化表格AR2或AR3(按公司类别而定)。证明自上一份申报表的编制截止日期以来,数据并无任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