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为非居民服务的金融活动。1989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招商银行在全国率先试办离岸银行业务。在多年的经营中,招商银行离岸业务部充分利用其地处深圳经济特区,毗邻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地理优势,借鉴国外离岸金融市场的做法,建立了规范的业务运作规则,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已形成较成熟的离岸银行业务经营和管理机制,境外代理行和账户行遍及世界各个主要国家、地区和金融中心。
只要您的境外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离岸账户,您便可以轻松实现账户资金自由划转;享受免征利息税;离岸账户兼具储蓄账户和往来账户的特点,日日生息(按季支付)。
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开立离岸账户,请提供以下资料:
1.注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2.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3.
4.公司注册满1年以上的,需提供最新的周年申报表 (LATEST ANNUAL RETURN);
5.公司组织大纲章程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6.公司董事、股东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或护照(PASSPORTS OR I.D. CARDS OF SHAREHOLDERS, DIRECTORS AND AUTHORISED PERSONS);
7.最少由法定开会人数的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开户决议 (RESOLUTION OF THE DIRECTORS OF THE BOARD)。
以上资料原则上我部需验证原件;贵司如无法当面提交正本文件,可提供由香港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见证的副本;或委托我部代为办理查册(其中第6、7项不可办理查册)。
香港注册的独资/合伙公司开立离岸账户,请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
2.个人在本港营业商业登记证的申请书 (APPLICATION BY AN INDIVIDUAL FOR REGISTRATION OF BUSINESS (ES) CARRIED ON BY HIM IN HONG KONG);
3.合伙商号如有合伙人协议须同时提供合伙人协议;
4.东主/合伙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PASSPORTS OR I.D. CARDS OF OWNERS/PARTNERS AND AUTHORISED PERSONS)。
以上资料原则上我部需验证原件;贵司如无法当面提交正本文件,可提供由香港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见证的副本;或委托我部代为查册(第3、4项不可办理查册)。
金百利公司把对客户的服务和关怀始终牢记在心里,并付诸实际行动,赢得客户的信任与尊重,我们对客户的每一项服务,都建立了相应的标准,并采取相应的科学化电子手段保证客户的服务,经过过多年发展,在全球各地注册离岸公司、开设离岸账户,如果您对这方面存在疑问,请与我们在线顾问联系,或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602-8499